岳阳新东方2018年精品课程系列之——
社保入税后企业用工
成本优化及合规化应对策略
一、【课程背景】
2018年6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,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,将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6月15日,全国36个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;7月5日,全国535个市级新税务局集中统一挂牌;7月20日,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,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。
社保税务征收的大幕已经全面拉开!
新的税务征收方式和以前的地税代收是一回事吗?企业还能延续过去长期不缴、少缴、欠缴的社保操作吗?如果社保存在违法情况,企业将要承担什么责任呢?今后在社保税务征收环境下,企业如何做到用工成本控制与合规化要求的平衡呢?此外,6月13日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》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,这是养老保险走向全国统筹的关键一步。这将给企业造成什么影响呢?
二、【课程收益】
●帮助广大企业全面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政策,及时调整用工理念
●掌握新时代企业用工成本规划的技巧和布局
●实施科学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
●掌握有效降本增效的方法
三、【课程大纲】
第一部分 新时代税务征收社保的影响与思考
1、税务征收社保的思路与发源;
2、税务直征与以前的地税代征有什么不同?
3、为什么要税务征收社保?
4、税务征收社保的力度和强度会怎么样?
5、企业在社保方面都存在哪些违法行为?
6、税务征收社保后,企业以前的社保违法行为还要追究吗?
7、今后社保基数怎么确定?
8、住房公积金是不是也要纳入税务征收?
9、今后社保违法的,企业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?
10、社保税务征收下,企业如何控制用工成本?
第二部分 社保税务征收下企业用工成本优化及合规化设计
1、社保缴费主体如何界定?
2、法定的多元化用工方式都包括哪些?
3、劳动关系认定的审裁标准是什么?
4、存在劳动事实,是不是就一定要缴纳社会保险?
5、企业用工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、劳务关系、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?
6、如何避免劳动关系扩大化?
7、如何从管理结构上,重塑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?
8、哪些企业将是社保税务征收的重点?
9、港澳台人员在大陆就业的,社保怎么处理?
10、内退、停薪留职人员不缴社保个人部分,怎么处理?
11、社保税务征收与《个人所得税修正案》的关系;
12、员工薪酬体系重新设计;
13、企业可否通过员工持股的方式,降低社保成本?
14、企业在福利安排方面能否降低社保成本?
15、员工薪酬待遇中哪些应当计入工资总额?
16、企业社保缴费有没有封顶标准?
17、社会保险缴费与工资总额之间的关系;
18、企业合理降低社保费用的基本逻辑是什么?
19、如何在限薪背景下,设计高薪员工的薪酬待遇?
20、企业如何借助混改,降低用工成本?
四、【讲师简介】
朱国丰老师
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劳动关系专业顾问
人社部就业指导中心专业讲师
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法援助律师
常年主持《中国劳动保障报》--“员工关系360”、“答疑解惑”栏目;为人社部《劳动和社会保障 法规政策专刊》、《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》等多家杂志撰文。主持编写《HR进阶指南》、《案例 分析 思考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与分析》等人力资源法务实战型书籍。
国内顶尖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,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风控实战专家,著名培训师。
【授课经验】
作为常年活跃于人力资源法务培训第一线的专家,在近1000场的授课中,朱老师通过企业HR能够听得懂的语言,从法理逻辑入手,结合亲自处理的大量实战案例进行分析,使学员在幽默、轻松的氛围中理解法律、掌握政策,具有很强的授课感染力。现场学员通过案例探讨、答疑互动,受益匪浅。
五、【参加对象】
各企业总经理、人力资源负责人、工会主席、法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等
六、【培训时间】
2018年10月17日
七、【培训地点】
岳阳市云梦宾馆
八、【咨询电话】
0730-8630196 8630296 8630396
九、【培训费用】
850元/人(含培训费、午餐、茶点、讲义等)
十、【汇款账户】
户 名:岳阳市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
账 号:1907602409100017290
开户行:工商银行东茅岭支行
十一、【报名方法】
请将报名回执发至邮箱yyzzrc@163.com
十二、【报名回执】